教务处是在校长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。
教务处相关工作职责
1. 拟定全校教育发展规划,提出有关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。
2. 组织和检查各教学单位编制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,并负责组织全校教学计划的调度和执行。
3. 组织和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,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经验,检查教学秩序、教学质量。
4. 落实和检查全校教学人员的工作量,做好教师、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。
5. 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负责计划内、外的招生工作。
6. 负责教材建设,讲义及教学资料编写、审查、供应、交流工作。
7. 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,教室、实验室的调度与管理,编制课表、考试日程及制定教学工作规章制度。
8. 负责各类教学评奖工作(含教学成果、教材、优秀教学工作者、先进教研室、实验室等评审)。
9. 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实验、实习、社会实践等工作。
10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,特别是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,做好选拔与培养拔尖人才工程。
11.负责电脑机房规划建设和管理,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的购置、发放、管理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发和建设。
12.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工作。
13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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